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年产 22 万 m 3 薄型高密度纤维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告
广西环保科研院已基本完成 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年产 22 万 m 3 薄型高密度纤维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年产 22 万 m 3 薄型高密度纤维板项目
建设地点:广西 南宁市银海大道 1233 号
项目总投资: 35468.80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33548.00 万元,建设期利息 1200.8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720.00 万元。
建设用地: 本项目需用地 16 公顷 (合 240 亩) 。
工作制度: 全年工作天数为 300 天。
产品方案、生产规模: ① 生产规模:年产 22 万 m 3 ; ② 产品方案:中(高)密度纤维板; ③ 产品规格:长 × 宽 × 厚 =2440×1220~2440× ( 2 ~ 40 ) mm (计算厚度 3mm ,计算密度 800 -880Kg /m 3 ); ④ 产品质量:高密度纤维板符合欧洲高密度纤维板标准( EMB/PS/HDF : 1997 );中密度纤维板符合欧洲中密度纤维板标准( EMB/PS/MDF : 1997 )或我国中密度纤维板标准( GB/T11718 - 1999 )。
二、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分别在平乐村、丰林厂宿舍区、新村及玉洞设置 4 个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中的二级标准。
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对项目废水可能外排的水沟及八尺江进行水质监测,共布设 6 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Ⅲ 类 水质标准。
3 、噪声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厂界噪声各监测点均达到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 ) 3 类标准。
三、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 、施工期环境影响
(1) 对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开挖基础、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及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产生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等。
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施工工地定期洒水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2) 对水环境影响
施工废水包括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车辆和机械设备洗涤水及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分别采用沉砂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经临时排水沟排入附近郁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 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基建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并送至相关的专业填埋场集中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不大。
2 、运营期环境影响
(1) 对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排放的废气 采用密闭的管路除尘系统和高效旋风分离器 ( 效率达 98 % ) 除尘装置,并配备布袋除尘器进行二级除尘处理,经处理后排放的空气含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二级标准。 根据预测,在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 对水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使用后,每日产生的废水量不大,根据分析,外排的废水量为 8.4 万 m 3 /a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总量为 8.232t/a ,生化需氧量的排放总量为 1.65t/a ,悬浮物的排放总量为 5.76t/a ,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外排浓度均达到(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3) 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年排放一般固废为 110110.8 t , 其中:可燃性废料 106678.1 t ,送热能中心焚烧;其余卫生填埋或做肥料 ,均得到综合利用,对环境影响不大。
(4) 声环境影响评价概述
项目投入使用后,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项目配置的设备噪声,主要噪声源强为 80 ~ 105dB ( A )。设备采用隔声降噪措施后主要噪声源强均控制在 80dB ( A )以内。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重点扶持的龙头企业,符合党和国家倡导的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目与南宁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项目选址基本合理。尽管项目的实施 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但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将影响降到可接受的程度。因此,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 ① 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有何影响; ②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 ③ 拟建项目对环境产生哪些方面的不利影响,项目应采取何种环保防治措施; ④ 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 ⑤ 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调查范围: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 10 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电话、传真、电邮、会面等方式联系我们。
( 1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南宁市沿海经济走廊开发区银海大道 1233 号
电话: 0771-4010477 邮编: 530221
联系人:杨锟 yk111@21cn.com
( 2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西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甲字第 2902 号
地址: 南宁市教育路 5 号 邮编: 530022
电话: 0771-2286401 联系人:韦韩 E - mail : weihanemail@163.com
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
广西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 OO 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